入住福利院
 
发表单位:  发表时间:2008-06-26
 

 

国家供养的救济对象入住

凡属国家供养的救济对象,本人自愿入住市福利院者,经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和当地民政局审批,经体检无传染病、无精神病、无痴呆症的,可送福利院登记、安排床位入住。

 

社会老人自费入住

社会自费老人申请入住,经体检无传染病、无精神病、无痴呆症的,由监护人(单位)与福利院签订协议书、交费后入住。分自理、半护理、全护理三种服务形式。

 

我市各福利院联系方式

1、佛山市福利院:

地址: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

电话:82285195

2、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:

地址:南海区罗村镇状元路一号

电话:86435827

3、顺德区颐养院:

地址:顺德区均安镇星槎村

电话:25588983

4、高明区社会福利院:

地址:高明区荷城街跃华路

电话:88881779

5、三水区社会福利中心:

地址:三水区沙头七小区

电话:877356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