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立行业协会,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有五十个以上的同行业经济组织申请入会;
(二)有规范的名称,标明所属行业和活动地域;
(三)有固定的住所、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章程;
(四)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;
(五)有合洁的资产和经费来源,注册资金不少于三万元;
(六)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一、申请筹备
步骤(一)名称核准,由八个以上的发起人(发起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、有连续两年以上良好经营记[由税务部门提供正常纳税证明]的本地经济组织)提交《关于XXXXXX的名称核准申请书》,十个工作日回复。
步骤(二)名称核准后,由发起人提交以下资料申请筹备:
申请筹备行业协会,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资料申请筹备:
1、由发起人提交《关于申请筹备XXXXXX的请示》一份。申请书内容应包括(1)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;(2)宗旨和业务范围;(3)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;(4)活动资金和资金来源渠道;(5)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。
2、发起人及拟任协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、营业执照和经营情况证明(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任职)。
3、章程草案(按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)。登记机关收到发起人提交上述1至3项全部有效材料之日为正式受理日期,发给受理通知书,并在受理日起30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。
二、申请成立登记
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在接到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,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筹备工作,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成立登记。
(一)提交由筹备组签名的《关于申请成立XXXXXX社团法人登记的请示》一份。
(二)《关于筹备XXXXXX的工作情况报告书》。
(三)验资报告(由银行出具有三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的证明,并填写《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》一式三份)。
(四)《社会团体成员名册》、《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名册》、《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》、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《行业协会监事名单》(后三项一式三份)。
(五)章程正式文本及《章程核准表》一式三份。
(六)由产权单位出具的场地使用权证明。租赁的应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,出示原件(行业协会的办事机构不得与国家机关和企业、事业单位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)。
(七)其他相关材料。登记机关收齐上述文件之日起周天给予答复。
(联系电话:83334212)